关于开展2004年全国建筑装饰工程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04年全国建筑装饰工程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5-2-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装饰协会和有关委托单位,各建筑装饰施工企业:
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已评选三届,评选出了众多的优秀工程,确认了获奖工程项目经理,在建筑装饰行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为树立建筑装饰工程管理者的先进标兵,推动我国建筑装饰行业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决定设立建筑装饰行业“全国建筑装饰工程优秀项目经理”的最高荣誉称号,每年评选一次。这是继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评选、获奖工程项目经理颁证后的又一重大举措,是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评选工作的延续。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将2004年首届全国建筑装饰工程优秀项目经理的评选安排通知如下:
1、全国建筑装饰工程优秀项目经理的人选在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公共建筑装饰工程(含建筑幕墙工程)获奖工程项目经理中产生。
2、各申报人请根据《2004年全国建筑装饰工程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进行申报,各地区安排好本地区接受申报、初审初评和推荐工作。
3、申报工作自2004年3月20日开始,2004年4月25日前各地区按分配名额将申报名单和申报材料快递或送到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施工委员会(原中装协工程委员会),同时缴纳相应的申报费,近年内获得2项以上装饰奖的项目经理直接申报,不列入分配名额。
4、2004年4月底我会组织专家评审,公布评审结果,5月中旬召开表彰大会。
5、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装饰协会和委托单位向我会推荐的每个申报人均需缴纳申报费,每人200元。申报费为申报推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经缴纳,概不退还。
6、有关评选工作的各项事宜,我会还将通过中国建筑装饰网www.ccd.com.cn“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专题栏目和《中华建筑报》向行业发布,敬请关注。评选办法和申报表可从中国建筑装饰网www.ccd.com.cn“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专题栏目下载。
7、评选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极强的专业技术工作,请各地方协会确定人员,公开、公平、公正地组织好本地区的初审、初评工作。
8、各地区接到本通知后,请将本通知内容报送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9、各地区开展此项工作时,如有问题可向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和中装协施工委员会咨询。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联 系 人:熊 翔
联系电话:010—88389192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施工委员会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四北二条21号博饰苑商务楼B座4003室
邮政编码:100034
联 系 人:陈京明
联系电话:010—66162770、66512147
传 真:010—66162770
二00四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