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捉空气中的“装修杀手”
捕捉空气中的“装修杀手”
时间:2005-2-22
上海市质监局近日发布的《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将于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开始实施。新版《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从推荐性标准升格为强制性的地方标准。它明确规定了住宅户内装修中的给排水管道、电气、镶贴、木制品、门窗、吊顶、花饰、涂装、裱糊和卫浴等工程与室内空气质量的验收要求。其中,室内空气质量验收如果不达标,就意味着房子不能被交付使用。捕捉空气中的“装修杀手”,将成为今后新居装潢验收标准的主角。
按照新标准,装修后的室内空气苯含量每平方米不得超过0.09毫克,游离甲醛每立方米不得超过0.08毫克,所有建材的排毒量必须通过《十项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污染限量》国家强制性标准。
那么,如何知道装修后室内环境空气是否达标?费用该由谁来承担?对于装修企业来讲,可以有两种方式表示:一是承诺所装修的住宅室内空气质量达标,如用户存在疑问,可与装修企业商定,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检验结果如果超标,由装修企业承担相关费用并整改返工;如果检验结果没有超标,检验费用由用户自行负担。二是装修企业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检验报告。这种情况是装修企业为了自己的品牌作出的质量保证,原则上由装修企业承担相关检测费用。
需要提醒市民的是,如果你是清包装潢,也就是说自行采购装修材料,装修结束后,如果室内环境污染超标,将难以认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