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玉器的长河
以玉制器,始于何时呢?据《史记》所载,黄帝有厘订玉制之举。在考古发现中可以看到,我国新石器时代晚期已出现了一些非生产工具的玉器,如玉璧、玉琮、玉斧、玉钺等,商代甲骨文中已有了玉字,可以断定,这时人们已把美石与一般石料区别开了。这时期有些玉器琢磨精细,打磨光洁,说明已有了一批工艺高超的制玉工匠和专门的治玉手工业。下面我们介绍一些常见的古代玉器。
一、仅礼玉器
所谓的仪礼玉器,即古人在祭祀或朝享、交聘等仪礼上使用的玉器,简称为“礼玉”。
古代的礼玉,据《周礼》记载,是专指璧、琮、圭、璋、磺、琥等六种瑞玉而言。据我国著名考古学家夏鼐在1983年第二期《考古·汉代的玉器》中认为:“我们现在知道这六种瑞玉,是战国到汉初的礼学家理想化了的礼器系统之一。”这些礼学家对待瑞玉的含义,有不少望文生义或者出于臆测。下面我们结合考古最新资料对六种瑞玉作一扼要的叙述。
玉璧是一种有孔的扁圆形玉器,早在新石器时代已开始出现。《周礼·考工记》载:“璧羡(半径)度尺,好(孔)三寸以为度。”《尔雅·释器》说:“肉(体)倍好谓之璧,好倍肉,谓之瑗,肉好若一,谓之环。”由此曾出现过不同的解释。但不管哪一种解释,都同大量出土的玉璧不符。从出土的实物看,肉和好的比例并非像《尔雅》里所说的那么规则,而是各种比例都有。所以复鼐在1983年第5期《考古·商代玉器的分类、定名和用途》中又说:“环和瑗,实际上也是璧。”并建议,“把三者总称为璧环类,或简称为璧,其中器身作细条圆圈而孔径大于全器的二分之一者,或可特称为环。”“瑗”字,“在古玉名称中,今后可以放弃不用。”据考古发现,早在新石器时代的墓中,曾出土有大孔的璧环类玉器,有的套在死者的背上,当“手镯”之用。因此也不妨把“瑗”作为古“玉镯”来解释。
璧有大璧、谷璧、蒲璧之别。古时大璧径长一尺二寸,为天子礼天之器;诸侯享天子者也可用大璧。惟礼天须用苍色,取璧形圆像天,苍像天的颜色之义。民国以前各代尊祖配天均用谷璧,饰以谷形,取养人之义;子所执也。蒲璧府饰为蒲形,蒲可为席,取安人之义;男所执也。三者统谓之拱璧。三种之外,又有一种系璧,其身很小,佩于绅带上。
新石器时代的玉璧,多光素无纹饰,器形比较简单。商周时代的璧,厚薄不匀,形制也不规整,内外大都不够圆,多为弦纹。春秋战国时,璧则相当规整,并有蚕纹、谷纹、蒲纹、兽纹等雕饰。汉继承前代风格,雕工比较精细。汉以后至宋、元时代,玉璧不多见。明清时代又兴盛起来,并出现大量仿古制品,璧上常见精细的浮雕和螺旋状纹饰。
玉璧是古代贵族所用的礼器。不同时代和不同情况下,也有起信物和装饰物作用的。汉代的玉璧,上有小孔,就是用来穿线做佩饰或挂在墙上做装饰用。璧在汉墓中发现很多,常放在死者的胸部或背部,有的还放在棺椁之间,甚至镶嵌在棺的表面作为装饰。
清代的龙纹蒲璧系仿古作品,在纹饰、工艺方面完全仿汉代,但同汉代又有区别。汉代璧为水玉制成,玉里含有白斑,骨董商称为“饭渗”,清代使用的是质地纯正的青玉、碧玉;汉代玉璧带有水沁或士沁,这种沁色,清代璧上一般不仿制。
玉琮是一种外方内圆的粗管形玉器,据《说文》、《周礼》载,为古代仪礼之器。但从考古出土的情况,关于玉琮的种种用途可能是儒家的设想。新石器时代和商代的玉琮,就它们在墓中的位置和数量来看,似乎不是帝王祭天地的礼器。
出土的玉琮始见于江苏南部的新石器时代的良渚文化墓葬中。到了殷代玉琮也常有出现,但器形比较短矮。汉代,玉琮可能已经不再制造,迄今为止仅在汉墓中发现两件,而这两件又都是由旧玉改制而成,改制后不再作为仪礼用的玉器了,而成为一种装饰或陈设玉器。汉以后玉琮不多见。明清两代时有仿古制品,但已脱离了先秦风格。
玉圭是一种上端尖锐的长方形玉片,下端平直,上端作等边三角形。《说文》:“剡(尖锐)上为圭,半圭为璋。”郑玄说:“圭锐像春物出生,半圭曰璋。”殷墟妇好墓中出土的所谓“玉圭”都不是真正的圭,而是武器和工具之类的玉器(见中国社会科学院:《殷墟妇好墓》,文物出版社1980版)。直到战国时,玉圭和玉璋才兴盛。《周礼·考工记》中载有许多不同种类的圭,如大圭、青圭、谷圭、镇圭、信圭、桓圭等,都未在地下出土文物中发现。同时《考工记》所记玉器名称,也含义不清。清代收藏家吴大澂在他自己的收藏品中居然发现了六种古圭,实际上都是有锋刃的玉制武器,算不上是圭。其中吴氏定为谷圭的一种,也是后世的制品。关于出土玉圭的形状和玉圭的用途,都还有不少问题有待研究。明清两代的玉圭保留到现在的很多,许多博物馆都有收藏。明代玉圭同汉代相比较,形状变化不大,皆为尖角顶,但体积比汉代要大,并有素面、谷纹、乳钉纹、海水江崖等不同纹饰。清代玉圭多为仿古之作,样式虽五花八门,却去古甚远。
玉璋与圭相似,但上端只有一道斜边,故谓“半圭为璋”,系祭山川所用之物,到目前为止,除殷墟西区九百余座小墓中有四十一座出土有一百八十三件石璋外,还未发现真正出土的玉璋。郑州二里岗出土的一件璋形玉器和偃师二里头出土的两件璋形玉器,虽曾报道为玉璋,但据考古专家的意见,它们都是大型的刀形端刃器。有的长达60厘米,应属武器类,但不是实用武器。因此,玉璋在出土玉器中的情况,还有待广大考古工作者作进一步的研究。
玉璜是一种弧型的玉器。汉儒都说:“半譬曰璜”这是汉儒理想化的解释,并无实物为证。考古发现,殷代的玉璜,一般是玉璧的三分之一,只有少数接近二分之一。因此“半璧曰璜”的说法不仅与殷制不符,同周制也不吻合。
玉璜穿孔为佩饰物,故有佩璜之称。佩璜在新石器时代已经出现,一般两端各有一小孔,系以佩戴。商代的玉璜多由璧环类改制而成。妇好墓中的玉璜,有的用两件或三件可以拼合成一只玉璧,有的是玉璧圆周的四分之一。佩璜成型后,一般都进行再次雕琢,形成龙形、鱼形,有的又在表面再雕刻呈鳞纹和三角形纹等。
清吴大澂在《古玉图考》中认为,中、小型者为佩璜,大型者正如《周礼·春官·大宗伯》载“以玄璜礼北方”,是祭祀北方的礼玉。但出土发现这种大型璜也有细孔,仍然是佩饰。因此,关于玉璜的仪礼用途说,也还待进一步研究。
玉琥是最后加入瑞玉的玉器。汉儒都认它是虎纹或伏虎形的玉器。清吴大澂在《古玉图考冲便据此把一些类似的玉器都认作是琥,甚至将一件玉琢也认为是伏虎,并误称其为琥。考古家夏鼐在《商代玉器的分类、定名和用途冲指出:“我以为表面刻虎纹的玉器应依器形命名,前加‘虎纹’二字。至于虎形玉器,有孔的可称虎形玉佩,无孔的当为玩器或陈列品,可称为玉虎。”
殷商妇好墓中出土有四件圆雕和浮雕的玉虎,上面都有细孔,也应称为虎形玉珮;这既不是仪礼中使用的瑞玉,也不是古代发兵或求雨中用的虎符。
综合上述,不难看出,这六种瑞玉虽然有不少问题需待进一步研究,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即文献记载的所谓瑞玉及其器形、特征和用途多不可靠,要确凿地阐明它们的用途和意义,还有待于考古学方面的成就。
二、随葬玉器
葬玉是指那些专门为保存尸体而制造的随葬玉器,而不是泛指一切理在墓中的玉器。因此,一般的随葬玉器不得列为葬玉。葬玉器形主要有玉衣、玉塞、含玉和握玉等。
玉衣外观与真人的体形相同,专为罩尸体之用。按部分可分头罩、上身、袖子、手套、裤筒和鞋子六部分。各部分又均由小玉片加金、银丝或铜丝缀成。满城出土的西汉玉衣用软玉片加金丝线缕,故称“金缕玉衣”。玉衣用金缕、银缕或铜缕是接死者的封建等级不同分别采用的。从1946年在河北邯郸郎村汉墓中发现象氏侯刘安意的穿孔玉片开始,到1978年底为止,相继共发现玉衣二十二套以上,属于西汉的共有十一套,属于东汉的至少有十一套或十二套,其中有五套保存比较完整,可以复原。河北满城汉墓中刘胜的玉衣,共用软玉片二千四百九十八片,金丝约一千一百克;窦绾的玉衣,共用软玉片二千一百六十片,金丝约七百克。这些玉片作长方形或方形(四角有穿孔),特殊部位用梯形、三角形或多边形。
从考古资料考察,早在东周时就有“缀玉面罩”和“缀玉衣服”,这可能是玉衣的雏形。1954年至1955年,在洛阳中州路(西工段)发掘的春秋战国墓葬中,尸体面部有带孔的玉片,按五官的位置排列,尸体上也有玉片。这可能为玉衣的前身。玉衣敛尸习俗,延续到东汉末年。曹魏黄初三年(222年),曹丕鉴于“汉氏诸陵无不发掘,乃至烧取玉匣(玉衣亦称玉匣)金缕,骸骨并尽”,于是禁止使用“珠襦五厘”。也许从此就废除了玉衣(见《仪礼·士丧礼》和《礼记·丧服大记》)。
在传世玉器中,常能见到玉衣残片,多为水苍玉,有梯形、方形、菱形等。四角有马蹄形孔,许多玉衣片大都由废旧玉器改制而成。
玉寨已知汉代有九窍塞,即填塞或遮盖死者身上九窍孔的九件玉器。这九件玉器在满城两座汉墓中都有出土。九窍玉塞为耳塞(2件)、眼塞(2件)、鼻塞(2件)、口塞、肛门塞和生殖器塞(各一件)。由于口塞不能全部含在口中,故同含玉不同。东晋葛洪《抱朴子》:“金玉在九窍则死者为之不朽。”这同玉衣也能使尸体不朽的迷信说法是一致的。
含玉亦称琀玉,是死者含在口中的葬玉,多为蝉形,故又称“玉蝉”。据考古发现,早在殷商时代,死者口中就含有贝。据文献记载,春秋时代死者口中含的是“珠玉”。考古工作者在洛阳中州路816号发掘西周墓时,在死者口中发现了一件带孔的蝉形玉。玉蝉作为含玉,在汉墓中发现较多。据60年代考古发现,在山西阳高西汉墓、南昌老福山西汉墓、广州动物园西汉9号墓、定县北庄东汉墓等,均有五蝉出土。含玉的器形除玉蝉外,也有其它形状者,如在江苏徐州奎山西汉墓中发现死者有龙形的含玉。此外也发现有的含玉无一定形状,而是未经加工的碎五块等。
握玉握玉是死者握在手中的玉器。汉初墓中,死者手中握的是无孔的璜形玉器。到了东汉初年,死者手中握的是玉豚。不仅东汉墓中常见玉豚,而且在魏晋南北朝墓中也出土有这样器形的握玉。
考古学家指出,所有的葬玉,都不很美观,都是一些造型粗糙,器形、刻纹简单的玉器。何以如此呢?因为它们不是装饰品,仅是为了起巫术的作用。
三、装饰玉器
常见的装饰玉器有随身装饰物(主要是佩玉)和实用装饰物(包括金属实用物上的玉制装饰品以及各种陈设玉器在内)两类。
佩玉是随身佩戴的装饰玉器。身上佩戴饰玉的这种习俗从新石器时代晚期已经开始。1978年,江苏省武进县良渚文化遗址中,出土有玉珠、玉管、玉坠等十八种项饰佩玉和一件佩玉饰制品。殷商时代,佩玉也常见。东周战国,出现了由不同类型的佩玉和璜、璧、琥(刻有龙纹)等串连组成的“组佩”。汉代佩玉继承战国传统,也有属于组佩的玉制项饰。但汉代的组佩比较简单,品种没有战国时那么多。
玉璧除了作仪礼玉器外,也做佩玉用。佩璜实际上就是一种佩玉。此外佩玉类还有龙形佩、心形佩以及扁平玉人佩等。
实用装饰玉器的种类颇多,有佩觿(爪形佩玉)、笄、珥珰、玉块、玉带钩、玉玺(玉印)、玉剑饰、玉枕、玉座屏、玉奔马、玉鸽、天辟邪、玉熊、玉鹰、玉盘、玉杯、玉拐杖、玉函、玉笈、玉检、玉札以及各种人物、鸟兽、陈设品等,可谓琳琅满目。其中有一些我们将在后面还要谈及,现就汉代以前常见的玉器器形作简要的介绍:
佩觿是汉代的一种爪形佩玉,主要用以解结。其中有的具透雕鸟兽纹,可能纯作饰物而不再是实用的玉器。
玉笄是用来卷发和连冠于发的玉器。殷代安阳妇好墓中有出土。汉代男女都使用玉笄整理发型并使冠连于发上。
珥珰是一种耳饰玉器。其中珥是由珰和坠珠两者组成。珰又名瑱,有横贯全身的细孔,可以穿线,用来系一珠或一耳坠子。珰的形状作滑车或绞盘状,也有作蘑菇状的。辽宁省沈阳新乐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中,出土有距今6800年前的煤精(现属玉料)似耳珰制品。
玉玦是一种耳环状的玉器。在南京北阴阳营新石器时代遗址已有出土。战国墓中的小玉玦常成对发现于死者的两耳旁边,当作耳饰玉器。到汉代,已不见作耳饰用,主要用做佩玉。《史记·项羽本纪》:“范增数目项王,举所佩玉玦以示之者三。”以身上佩的玉玦,示意叫项羽下决心杀掉刘邦,这充分说明玉玦是一种装饰玉器。
玉带钩又名犀比,可能是我国北方游牧民族的发明,用以钩连腰带。带钩有铜、玉两种,造型别致,文饰华丽,流行于春秋战国和秦汉时期。铜带钩上也往往错金和镶嵌绿松石。在我国河南固始一座春秋末或战国初期墓葬中发现了一件,是目前已知出土中较早的玉带钩。此外河北满城、江苏铜山小龟山等西汉墓以及河北定县北庄东汉墓中,均有出土。
玉玺亦称玉印或玺印,有官玺和私玺两种。私玺上有刻修身用语的,又称“吉语印”。印玺始于战国初或稍早一些。故宫博物院历代艺术馆展出有三方战国白玉私玺。据记载,秦始皇得和氏璧,丞相李斯撰文“授命于天,既寿永昌”八个鸟虫形篆字,然后命玉人公孙寿镌刻成国玺,方四寸,上有龙虎钮。汉代玉玺多是小型的,刻面为方形,背部作盘顶形,有横孔可系线,也有刻璃虎纽或蟠龙纽的。1979年2月尤仁德、田凤玲二同志在天津外贸局工艺公司发现一方白玉质战国玉玺,覆斗纽,长1.9、宽1.8、高1.6厘米,“九面皆刻云纹,精巧别致;字框陷下,形制罕见。”从字体风格上看,这方玉玺可能是楚国文物(《文物·新发现的一方战国玉玺》1980年第八期)。
刚卯是用玉、金或核桃为料制成的长方柱状物,其中有贯孔,因制于正月卯日,故称刚卯。挂在革带上佩用,是护符的一种。刚卯的四面各有八个字,作两行书写。刚卯大约开始出现于西汉后期,王莽时曾一度废止,东汉时又恢复使用,汉以后又废除不用。
玉剑饰是用于剑上的装饰玉件,常见有剑首、剑格、剑鞘上带扣和鞘末玉饰四种。长剑和玉剑饰始于战国。战国剑比较短小,剑首小而薄,边缘外敞,较锋利,格少(多用铜和铁),剑珌有厚长和薄短两种,带扣也小。汉代剑首长而大,格多,剑珌与战国相似。满城一号汉墓出土一把铁剑,其上四种玉剑饰俱备,并有高浮雕玉饰。汉后,玉饰不多见;明清两代仿制较多。
此外还有玉斗、玉舟、玉船、玉囗等酒器;玉笛、玉管、玉萧、玉磬等乐器;玉衔的玉勒器;玉壶、玉箸、玉婉、玉盘等饮食器,限于篇幅,不再一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