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县地区介绍
阿坝县地区介绍
阿坝县1951年实现和平解放,1954年建县。位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西北部,青藏高原东南边缘,川、甘、青三省交界处。全县总人口60611人,其中藏族54994人,占总人口的90.7%;羌族513人,占总人口的0.9%;回族1901人,占总人口的3.1%,汉族3191人,占总人口的5.3%,其它民族12人。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县。
阿坝县址所在地阿坝镇位于县境中部阿曲河畔,面积5.25km2,距州府246km,距省会509km,县域处于长江、黄河两大水系上游分水地带,东西长146公里,南北宽145公里,辖1镇2场18乡83个行政村,海拔3290m,境内最高峰5154米。
阿坝县为藏名的译音,走音甚大,对“阿坝”名的由来和含义说法多样,但执以下解释者居多。在藏族知识界、宗教界和原上层人士中认为:“阿坝”一名形成于1200年以上的时间。唐太宗贞观年间,吐蕃王松赞干布以武力进攻松潘向唐求婚,占领松州以西地区后,从土蕃腹地阿里一带迁民至本地并居住下来繁衍生息。他们自称“阿里娃”。
随着时间的推移,“阿里娃”的简称“阿娃”(喻指阿里人开发的地区)被作为本地地名使用,汉译即为“阿坝”。这种解释符合史实,比较合理,但阿坝人作为阿里人的后裔还需要进一步考证。
阿坝县唐虞时间属“三危”之地。自古以来就是兵家必争之地。南北朝为谷浑国浸大征服管辖,唐属松州都督府,明属松州卫,清朝属松潘厅,民国时期隶属松潘县,并置“阿坝设置局”。解放后属茂县专区松潘县管辖,1954年西南行政委员会办公厅批准阿坝设县。1956年3月完成建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