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在医院传染了乙肝怎么办?
我宝宝是早产儿,在妇幼保健院出生,我是有抗体的,没有乙肝,宝宝出生第五天就出院了,出院后第三天宝宝得了肠炎到了儿童医院住院,住院第九天,宝宝的主治医生说我家宝宝在乙肝检查上有几项指标未达标,怀疑是母体所带病菌,可我一直有抗体的呀,所以不可能是母体所带,我现在该怎么办呢?如果确珍,我可以起诉医院吗?可我该起诉哪个医院才好呢?是宝宝出生的医院还是现在的儿童医院呢?
虽然您有抗体,但仍然带有病毒。即您是带病毒不发病的人。体内有病毒,在分娩时就有母婴传播的可能。因此医院对乙肝阳性的产妇格外小心,要在单独的产房分娩,与没有病的产妇要分开。
后来在宝宝在医院住院,也有可能因为注射等途径受到传染。所以现在已经说不清楚传染的途径了。
首先应该确定你的抗体是否只是乙肝表面抗体,否则就确实有可能是你传染给他的。因为只有这表面抗体才是保护性抗体,其他的都不是,只是感染乙肝病毒后产生的免疫标志物而已。另外,一般人感染乙肝病毒后,是需要26天左右才能够查出表面抗原的。从这个角度来看,不大可能是院内感染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