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能否算是医疗事故,急待答案。谢谢。
农民C某去年七月建房时,不慎从高处摔下。当时即休克,后被送到县人民医院治疗,左眼因伤极视网神精,遂失明。膝部骨折,动手术后,休养于家。今年春末,病人时常喊疼,到医院检查,发现胯骨骨节断裂,肌肉移位,而患者休养期间,并未有其它活动。因患者家贫,无可奈何?想咨询,此事是否是由医院疏忽所致。(因当时假若医生诊断确凿,可完全放弃建房资金的投入了。)可否找医院重新治疗?
可以要求医院继续治疗,但还不够成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指因医生的失误给病人造成更大伤害。你所说的情况只能算是延误治疗。
可以咨询律师
当然可以,有的留下后遗症也可以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