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语言中的三大定律

王朝c/c++·作者佚名  2006-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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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总结的,觉得能帮助初学者看透一些纷繁复杂的语法规则,理解C语言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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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表达式定律

任何能产生数值结果的运算、操作都可以作为表达式,并可以放到任何需要数值结果的地方,只要数值类型能够匹配

常见的可以产生数值结果的运算和操作

算术、逻辑、位运算等

? :

&、*等操作

有返回值的函数

常见的需要数值的地方有:

赋值

条件判定

函数调用

2. 类型定律

任何类型都可以在任何需要类型的地方使用

已知特例

函数返回值不能定义为数组类型

常用类型

基本数据类型、指针、数组、结构……

常见的需要类型的地方

定义变量

定义指针、数组和结构

函数参数和返回值

sizeof

3. 参数传递定律

函数调用时的参数传递永远都是传值调用,把实参的值拷贝给形参

实参:调用者提供的参数

形参:函数定义的参数

基本数据类型无容置疑

strUCt也无容置疑

指针作为参数时,把指针变量的内容(就是其指向的内存地址)做了拷贝

数组名作为参数时,把它等同于指针看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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