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去年7月22号出的车祸,当时对方全责,在医院住了3个月,回家休养4个多月了,现在想了解一些后续赔

王朝养生·作者佚名  2011-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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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导致我左脚胫骨粉碎性骨折,腿部大面积皮肤挫伤,只能用外固定术!而且踝关节也受损,现在走路脚跟无法着地,可是万恶的肇事者从出事到现在一个慰问的电话没有,也没有后续,现在想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希望知情的朋友能够提供帮助,我出事是在外地!

问题1.我应该走一个什么样的程序?

问题2.伤残鉴定报告什么时候去做?有时间限定吗?

问题3.如果法院宣布赔偿结果,而肇事者会履行,我应该怎么办?

谢谢你们的帮助!!!

分以下几步

1.你需要有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并且尽早做好伤残认定,宜早不宜晚,确实有时间限定的。

2.你可以将要求赔付的总额和单据的复印件寄给对方,通常用快递,因为法律上承认快递单为证据。

3.电话对方协商解决,如无法解决,需要提取法律诉讼。

我父亲去年出的车祸,可以给你点建议:

1、一定要请律师,你住院的时间,几人护理,医疗发票一定要有,你的所有检查,包括CT片要保存好,把病历复印了带上去做伤残鉴定,伤残等级决定你的赔偿额。

2、一年内一定要起诉车主,去交警那复印车主的所有信息,

3、只要你出院就可以马上做伤残鉴定。

4、律师费一般是你所得赔偿额的10%,不包括医疗费。

5、你可以找国辉律师事务所帮你打官司,地址是:福田区公交大厦,我就是他们给打的官司,还有10天左右就拿到钱了。

6、一定要请律师,不要心疼给人家的律师费,跟你得到的赔偿相比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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