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诉广州市财政局与“秋菊打官司”
长期以来,政府采购活动不规范、暗箱操作问题突出已不是什么秘密。正因如此,格力告广州市政府案自一开始就引起媒体和民众的广泛关注。很多企业在对格力表示支持的同时也认为,如果此案格力胜诉,将有助于肃清政府采购这团浊气。
去年12月31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裁定广州市财政局并非格力废标案的“适格被告”,驳回格力上诉。但数天后——1月9日,格力再次把广州市财政局当成被告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撤销天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驳回起诉的裁定,并责令其继续审理原诉讼。
笔者认为,尽管格力已经倒在了第一次审判的法庭上,再次诉讼依然不容乐观,但其坚毅的维权精神仍然值得喝彩。
长期以来,政府采购活动不规范、暗箱操作问题突出已不是什么秘密。正因如此,格力告广州市政府案自一开始就引起媒体和民众的广泛关注。很多企业在对格力表示支持的同时也认为,如果此案格力胜诉,将有助于肃清政府采购这团浊气。然而,如果法院裁判格力胜诉,就意味着它诉讼请求将得到法院支持,但空调采购合同早在1年前就已给了其他供应商,不可能重新还给格力。因此,唯一的解决办法只能是支付巨额赔偿。但对广州市财政局而言,这是难以接受的。或许正因如此,它对格力的诉讼动机也是能损尽损。
广州市财政局局长张杰明曾明确表态:格力是在借机炒作,以省几百万元广告费。而当格力被告知弄错被告时,该局干部,同时也是广州市财政局委托代理人的宋国宝又不失机会地宣称:“此判决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体现了法庭的正义,体现了法官的正气。本判决是一个义正压邪的判决”;“事实是改变不了、证据也改变不了、依据也是改变不了的,所以结果也改变不了” 。对此,笔者有两点不明:是否格力已经糊涂到拿强势的政府部门对簿公堂来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它难道就不知道民告官之难,也不担心一旦“恶行”败露,偷鸡不成蚀把米,砸了自己的招牌?另一方面,在既有案件中一审败诉,二审胜诉的并不少见。甚至,一审二审都败诉,终审又胜诉的案例也是存在的。广州市财政局满满自信,难道有先知的能力?按照格力代理律师谷辽海的说法,我国法律规定,法院必须在确定案件原告、被告、具体诉讼请求和证据等各方面都满足的情况下才能立案。也就是说,既然天河区人民法院之前已经同意立案,广州市财政局的被告身份就应该是确认的。废标案中,区财政局没有认定格力的投标是否有效,是市财政局认定为无效的,法院不应对此否定,更不能以“一时疏忽”来搪塞。
去年11月初,广州市财政局就废标案进行行政复议,并形成法律文书《行政复议决定书》(穗财法{2009}48号),明确指出区财政局在复审格力标书过程中事实依据不足且有失公正,责令其60天内重新作出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一个月前,格力再次要求广州市财政局对招标采购过程中暗箱操作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但后者至今没有任何反应,也没有给格力任何书面答复。因此,财政部门有不作为的嫌疑。
在被驳回上诉后,倔强的格力除了继续上诉,还将提起另外三起诉讼:一是市财政局不作为诉讼,二是政府采购民事诉讼,三是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暗箱操作的诉讼。但该公司认为不宜在与番禺区财政局有千丝万缕行政、财政关系的番禺区法院审理,而选择广州市中院。格力此举让笔者联想起一部名为《秋菊打官司》的电影。影片中,已有6个月身孕的秋菊为了替被村长打尚的丈夫讨回公道,一次又一次地挺着大肚子外出告状。从乡到县,再到市里。一审败诉后再到市中院起诉,最终使村长受到惩罚。
秋菊靠毅力取得了胜利,因为她始终相信:谁动手打人谁就理亏,这与格力坚持“政府采购不能不选对的,只选贵的”立场如出一辙。然而,胳膊拧大腿注定是凶多吉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