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的 RDS 编程模型

王朝other·作者佚名  2006-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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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的 RDS 编程模型

RDS 为在如下环境中存在的应用程序确定地址:客户端应用程序指定将在服务器上执行的程序,并指定用来返回相应信息的参数。服务器上被调用的程序访问指定的数据源,检索信息,对数据进行相应处理,然后将结果信息按易于使用的格式返回给客户端应用程序。 RDS 为您提供了执行以下系列操作的方式:

指定在服务器上被调用的程序,并得到从客户端引用该程序的途径。(该引用有时称为“代理”,它代表远程服务器程序。客户端应用程序象调用本地程序一样“调用”代理,但实际上调用的是远程服务器程序。)

调用服务器程序。将参数传送到标识数据源及所要发布命令的服务器程序。(服务器程序实际上使用 ADO 访问数据源。ADO 与所给参数中的一个建立连接,然后发布在其他参数中指定的命令)。

服务器程序从数据源获得了 Recordset 对象。可以选择在服务器上处理 Recordset 对象。

服务器程序将最终的 Recordset 对象返回客户端应用程序。

在客户端 ,Recordset 对象被转换成为便于可视化控件使用的格式。

任何对 Recordset 对象所作的修改都将返回给服务器程序,服务器程序用这些修改来更新数据源。

该编程模型包含了某些便利功能。如果不需要复杂的服务器程序访问数据源,并提供所需的连接和命令参数,RDS 将自动使用简单的默认服务器程序来检索指定数据。

如果仍需要进行复杂处理,可指定自定义的服务器程序。例如,由于自定义服务器程序有足够的 ADO 处置能力,所以能连接几个不同的数据源,并把这些数据以某种复杂的方式结合起来,然后将简化的、经过处理的结果返回给客户端应用程序。

最后,如果在这两者之间还需要别的方式,ADO 支持自定义默认服务器程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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