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振兴产业 积极发展手机电视

王朝数码·作者佚名  2009-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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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受关注的文化产业振兴规划获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会议同时指出了文化产业振兴的指导思想与八大重点工作。下一步将加快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文艺演出院线、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等领域。同时,推动跨地区、跨行业联合或重组,培育骨干文化企业,也成为未来的工作重点之一。

在八大重点工作中,国务院强调,要积极发展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网络广播影视、手机广播电视等新兴文化业态,推动文化产业升级。

会议指出,文化产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载体。在当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新形势下,在重视发展公益性文化的同时,加快振兴文化产业,对于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扩大内需特别是居民消费,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具有重要意义。

八项重点工作还包括:加快发展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复制、广告、演艺娱乐、文化会展、数字内容和动漫等重点文化产业;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快推进具有重大示范效应和产业拉动作用的重大项目;推动跨地区、跨行业联合或重组,培育骨干文化企业;统筹规划,加快建设一批产业示范基地,发展具有地域和民族特色的文化产业群;不断适应城乡居民消费结构新变化和审美新需求,创新文化产品和服务,扩大文化消费;发展文艺演出院线,推进有线电视网络、电影院线、数字电影院线和出版物发行的跨地区整合;落实鼓励和支持文化产品与服务出口的政策,扩大对外文化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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