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专项资金 重点规划企业技改
今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的项目重点确定。第一批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十大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与中小企业相关的技改项目、扩大创业就业项目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补助项目。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提前启动今年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申报工作。
通知明确了专项资金的使用额度。对于固定资产建设类项目,采取无偿资助方式的,每个项目最高资助额不超过300万元。采取贷款贴息方式的,贴息期限不超过两年,每个项目最高贴息额不超过300万元。
对于2008年新发生的、单笔贷款担保额8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企业提供的贷款担保业务,单笔贷款担保额 300 万元以下的,补助比例不高于1%;300万元至 800 万元的,补助比例不高于0.5%。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是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专业化发展、与大企业协作配套、技术进步、综合利用、品牌建设,以及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市场开拓等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建设等方面的专项资金。财政部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项目资金分配和资金拨付,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确定专项资金的年度支持方向和支持重点,会同财政部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 ,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采用无偿资助、贷款贴息和资本金注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