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雷就“迅雷兔子版”向蔡旋发出律师函
迅雷就蔡旋对迅雷系列软件进行非法修改一事,正式向蔡旋先生发出律师函.要求蔡旋先生立刻停止修改及发行迅雷系列软件,并删除“超级兔子2008.02.完整版”及“超级兔子2008.03.完整版”软件中的“迅雷历史记录清理功能”.
律师函全文:
蔡旋先生:
广东某某律师事务所受深圳市迅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迅雷公司”)的委托,就你侵犯迅雷公司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并进行不正当竞争一事,向你发出律师函。
你自2007年8月开始,陆续对迅雷系列软件进行非法修改,并分别命名为“迅雷V5.7.1.338兔子版”、“迅雷V5.7.2.371(兔子优化 版)”、“迅雷V5.7.4.404(兔子优化版)”、“迅雷V5.7.5.421(兔子优化版)”.随后,你又通过你主办的“超级兔子软件”网站(www.pctutu.com)非法向网络用户发布,获取非法利益。
另外,你在“超级兔子软件”网站(www.pctutu.com)发布的“超级兔子2008.02.完整版”及“超级兔子2008.03.完整版”软件中,附带了“迅雷历史记录录清理功能”。经测试,这一功能严重影响了迅雷系列软件的正常使用。
本律师在调查取证后,认为你侵犯了迅雷公司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并进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属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你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同时,你也已经涉嫌犯侵犯著作权罪。
我们敦促你立即停止停止修改及发行迅雷系列软件,并删除“超级兔子2008.02.完整版”及“超级兔子2008.03.完整版”软件中的“迅雷历史纪 录清理功能”。若在2008年4月13日之前,你仍未停止侵权的,我们将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举报,依法追究你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