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LI思辨录之再谈继承

王朝c/c++·作者佚名  2008-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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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面向对象编程领域一个要害的概念是继续。

在OO和C++中,类成员共有三种级别的继续:public,protected和private。对于基类成员的存取操作应该依靠于下面两个因素:

·派生类声明其类头(public, protected 或 private)的方式

·对类成员的存取指定标志(public, protected 或 private)

假如你在基类中声明成员为private,那么这些成员对于任何派生类都是不可存取的。

假如你在基类中声明成员为protected,而且新类是基类的私有派生,那么这些成员在派生类中变为私有的。

假如你在基类中声明成员为protected,而且新类是基类的protected 型派生,那么这些成员在派生类中变为protected 的。

假如你在基类中声明成员为protected,而且新类是基类的public 型派生,那么这些成员在派生类中变为protected的。

假如你在基类中声明成员为public,而且新类是基类的private 型派生,那么这些成员在派生类中变为private 的。

假如你在基类中声明成员为public,而且新类是基类的protected 型派生,那么这些成员在派生类中变为protected的。

假如你在基类中声明成员为public,而且新类是基类的public 型派生,那么这些成员在派生类中变为public 的。

这是一些老式的C++规则。在.Net中,情况就大大不同了-.Net仅支持public继续。但是当一个类被public继续,则基类的保护成员将对新的派生类成为private的。

考虑下面的三个C++类:

class A

{

protected: void fa()

{ printf("fa called"); }

};

class B : public A

{

public: void fb()

{ fa(); }

};

class C : public B

{

public: void fc()

{ fa(); }

};

int main()

{

C c;

c.fc();

return 0;

}

根据我前面介绍的规则,在C++中这些代码是能成功运行的。但是假如你把它们改变为托管类,则在类c中是不能调用fa()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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