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日前发布《输美纺织品管理公告》,公布了中美纺织品协议中实施数量管理的21种纺织品名称,同时公布了每一种纺织品2006年至2008年的输美协议量。 今年11月8日,商务部长薄熙来与
11月8日,中国商务部长薄熙来与美国贸易谈判代表波特曼在伦敦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关于纺织品和服装贸易的谅解备忘录》,现就协议产品相关管理问题公告如下: 一、产品及数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巴西联邦共和国发展、工业和外贸部关于在贸易和投资领域加强合作谅解备忘录》的有关条款,从2006年4月3日起,巴西对原产于中国的丝绸、灯芯绒、聚酯纤维、毛衫和套头衫、针织衬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巴西联邦共和国发展、工业和外贸部关于在贸易和投资领域加强合作谅解备忘录》的有关条款,从2006年4月3日起,巴西对原产于中国的丝绸、灯芯绒、聚酯纤维、毛衫和套头衫、针织衬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巴西联邦共和国发展、工业和外贸部关于在贸易和投资领域加强合作谅解备忘录》的有关条款,从2006年4月3日起,巴西对原产于中国的丝绸、灯芯绒、聚酯纤维、毛衫和套头衫、针织衬衫
商务部公告2005年第84号 输美纺织品管理公告 11月8日,中国商务部长薄熙来与美国贸易谈判代表波特曼在伦敦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关于纺织品和服装贸易的谅解
【发布单位】商务部 【发布文号】商贸函〔2005〕104号 【发布日期】2005-11-1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哈尔滨、长春、
商务部11日公布了输美21种纺织品和输欧十类纺织品2006年度第一次分配方案。 商务部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按照本地区各经营者出口许可数量及《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申领签发工作规范(暂行)》为
2005年4月3日商务部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日本、新加坡、韩国、台湾地区和美国的进口氨纶进行反倾销调查。该被调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税则号:54024920、54026920。
根据《中美关于纺织品和服装贸易的谅解备忘录》和《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办法》,今年1月1日起,我国对输美的棉制针织衬衫和袜子等21种纺织服装产品(以下简称“受限纺织品”)实行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据海关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