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深化农村改革方案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从提高农村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出发,聚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业经营体系、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和农村社会治理制度等五大领域,进一步推进深化农村改革。
《方案》明确,到2020年,农村各类所有制经济尤其是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财产权的保护制度更加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业科技创新体系、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更加健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农村社会治理体系和农村基层组织制度更加完善,农民民主权利得到更好保障,农业农村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并加强,农村基层法治水平进一步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升,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更具活力。
在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方面,包括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分类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深化林业和水利改革。
对于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方案》提出,一是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二是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改革。抓紧修改有关法律,落实中央关于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的重大决策,适时就二轮承包期满后耕地延包办法、新的承包期限等内容提出具体方案。在基本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基础上,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原则,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明确和提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法律效力,扩大整省推进试点范围,总体上要确地到户,从严掌握确权确股不确地的范围。出台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试点指导意见。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试点。制定出台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的文件,规范草原承包行为和管理方式,充分调动广大牧民保护和建设草原的积极性。引导农村集体所有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使用权有序流转。三是健全耕地保护和补偿制度。
在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方面,包括推动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加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机制、培养职业农民队伍、健全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推进农垦改革发展和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对于推动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方案》要求,在农村耕地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民以多种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以及通过土地经营权入股、托管等方式,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把握好土地经营权流转、集中和规模经营的度,不片面追求超大规模经营,不搞大跃进,不搞强迫命令,不搞行政瞎指挥,使适度规模经营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农业科技进步、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相适应。提升农户家庭经营能力和水平,重点发展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从事专业化集约化农业生产的规模适度的农户家庭农场,使之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有生力量。适时提出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相关立法建议。
在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方面,包括建立农业农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农产品市场调控制度、完善农业补贴制度、建立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新机制、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建立农业可持续发展机制、加快农村金融制度创新。
在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方面,《方案》提出,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规划体制。尽快修订完善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和镇、乡、村庄规划,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下,探索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提高规划科学性和前瞻性,强化规划约束力和引领作用。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和实施居住证制度,以居住证为载体,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对常住人口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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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新华社授权发布《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在《方案》聚焦的5大农村改革领域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被摆在首位,而“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更是被放在产权制度改革的第一位。
该方案旨在提高农村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在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产业研究室主任张元红看来,《方案》重在部署农村的综合改革,而土地制度影响深远,财政补贴、价格支持等政策,短期可能会有变化,但一旦定下来,就会在较长时间内不变。同时,农村土地制度也是农业经营体制、农业支持政策等的基础。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部长叶兴庆告诉早报记者,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在农村改革上,发了很多改革意见和方案,后面还会有意见方案出台,此次方案是起综合性指导作用的。
叶兴庆强调,农村单项改革很有必要,但农村改革一些共性问题,共同需要遵守的基本原则,需予以明确。
完善宅基地制度
张元红表示,相比此前的一些文件,《方案》在两方面提得更明确:一是落实集体所有权,界定集体成员权,明晰集体产权主体。二是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以及试点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
《方案》指出,落实集体所有权,就是落实“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的法律规定,明确界定农民的集体成员权,明晰集体土地产权归属,实现集体产权主体清晰。稳定农户承包权,就是要依法公正地将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落实到本集体组织的每个农户。放活土地经营权,就是允许承包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依法自愿配置给有经营意愿和经营能力的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农村“三块地”改革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农村土地征收如何推进?哪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入市?宅基地怎样流转?《方案》也明确了方向。
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缩小土地征收范围,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允许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确定为工矿仓储、商服等经营性用途的存量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享有同等权利,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的前提下,可以出让、租赁、入股,完善入市交易规则、服务监管制度和土地增值收益的合理分配机制。
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在保障农户依法取得的宅基地用益物权基础上,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农民住房保障新机制,对农民住房财产权作出明确界定,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探索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的有效途径。
“三块地”改革试点
明年结束
叶兴庆说,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三块地”改革的共同方向就是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这是改革方向,也是基本要求。
“对农民而言,其财产权利来源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农村的土地。”叶兴庆说。
眼下,“三块地”改革正在全国33个试点地区开展,试点完成时间是2017年。由于试点范围较小,叶兴庆说,“三块地”改革的具体文件《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并未对社会公开。
“三块地”改革涉及土地管理法、物权法、担保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的修改,修法任务量较大。叶兴庆认为,“三块地”改革最快可能在2018年全面推开,具体要看试点结束后的评估。
“三块地”改革要注意什么?叶兴庆指出,宅基地改革要谨慎,其流转仅限于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目前重点是搞活住房财产权,尚未涉及宅基地使用权本身,宅基地使用权本身不能上市。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上市下一步需解决三大问题。一是上市用途上,这类土地用于商品房开发基本不太可能,工业和商业用地可能性大。二是土地出让金收益分配上,国家以税收的方式,或以土地收益调节基金参与分配,剩下归土地所有者。三是农民在征地过程中拿到的收益和在集体土地直接上市获得的收益两者之间要有个平衡,否则征地无法推进。
征地制度改革的难点在于经营性用地和公益性用地的界定,目前社会对公益性用地的内涵和外延分歧比较大。学校、医院用地是公益性的,但现在也有市场化的学校、医院,收费公路也很普遍,定性很难。
希望本文国务院印发深化农村改革方案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