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玲发声明:从来没有卖淫 斥台媒报道

王朝百态·作者佚名  2016-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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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日上午,林志玲[微博]就被指接受卖淫饭局发出律师声明。该声明中表示,林志玲对自己的道德标准有近乎洁癖的要求,绝对不可能涉及卖淫。

此前“台湾跨境卖淫案”中嫌疑人戴君仪称曾为刚出道的林志玲接过饭局,继昨日林志玲的经纪人否认称此言论纯属子虚乌有后,5日凌晨林志玲也发微博怒斥该不实报道:“在道德标准这件事上,我有近乎洁癖的要求,品格是我深深坚持的。子虚乌有影射报道,媒体捕风捉影,无的放矢的猜测,都是对人格的严重打击与伤害。”

随后,5日上午,林志玲贴出律师声明,该声明中指出林志玲不仅从来没有、绝对不可能涉及任何买淫行为,甚至根本不认识戴君仪。该律师事务所敬告相关媒体切勿以讹传讹,损害林志玲声誉。

希望本文林志玲发声明:从来没有卖淫 斥台媒报道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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