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减免中小学校舍建设有关收费

4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减免中小学校舍建设有关收费的通知》,公布对山东省中小学校舍建设有关24项收费全免,12项收费减免。
据了解,中小学校舍建设收费中,中小学校舍建设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予以免收;涉及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属于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并且有浮动的,按规定标准的30—50%收取,有上下限的按不超过下限标准收取,有条件的也可以免收,具体减免幅度由各市确定;属于市场定价的,通过服务双方协商适当减收或免收。
其中涉及国土资源、住房与建设、水利、税务、人防办、环保、测绘与林业等24项收费予以全部免除;除此之外,其他部分收费也将按标准给予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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